東莞公積金:受疫情影響困難繳存單位,可申請下調繳存比例
作者: 揭陽房產網
更新時間: 2022年04月03日 16: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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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還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市場主體和困難行業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
東莞公積金:受疫情影響困難繳存單位,可申請下調繳存比例
2022-04-01 19:42
來源:
南方都市報
原標題:東莞公積金:受疫情影響困難繳存單位,可申請下調繳存比例
即日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困難繳存單位,與職工充分協商一致后,可申請將單位及職工繳存比例下調至1%到4%區間,期限為12個月。4月1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應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困難行業住房公積金服務保障政策的辦事指引》(下稱“《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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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市場主體和困難行業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東府〔2022〕25號)精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對“(四)加強住房公積金服務保障”做辦事指引。
《指引》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困難繳存單位,與職工充分協商一致(即經全體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后,繳存單位可在2022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申請將單位及職工繳存比例下調至1%到4%區間,期限為12個月。期限屆滿后,企業未能及時恢復正常繳存的,公積金中心業務系統自動將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調整為5%。
據介紹,繳存單位可通過單位歸集銀行住房公積金服務網點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網上辦事大廳進行辦理,錄入系統后將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均可提出申請。
記者還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市場主體和困難行業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讀(下稱“政策解讀”)了解到,單位需繳存至申請月份的上一個月后才可提出上述申請,階段性緩繳和階段性降低繳存比例可單獨申請亦可同時申請,時間均為12個月。單位需要提前恢復繳存或正常繳存比例,可去柜臺辦理“解除緩繳”或“繳存比例調整”業務;到期后如單位經營仍存在困難,可按《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東府〔2018〕116號)的相關規定辦理“降低比例繳存業務”或“緩繳業務”。
政策解讀還稱,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此前頒布的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政策實施期間,如國家和省出臺新的規定,按國家和省規定執行。
焦點問答:
(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否受影響?
職工所在單位如果辦理了緩繳業務,并在緩繳期內完成補繳的,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可正常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是否受影響?
職工可提交提取申請,但租房提取或逐月劃扣服務將會因單位降比或緩繳導致提取的金額減少甚至為零。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是否受影響?
職工仍需按借款合同約定正常還款,請保持還款賬戶有足額的還款資金,尤其是辦理了逐月劃扣服務的借款職工需特別留意還款賬戶余額是否充足,以免造成逾期和征信記錄不良。
(四)借款人在貸款發放后停止繳存公積金連續滿12個月的是否需要按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30%計收違約金?
不需要計收違約金。單位辦理緩繳業務,職工賬戶狀態正常的,不計收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