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要長點心!續租房屋,有中介暗戳戳收了一筆又一筆中介費,快別出“冤枉
作者: 揭陽房產網
更新時間: 2021年11月04日 06: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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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租房要長點心!續租房屋,有中介暗戳戳收了一筆又一筆中介費,快別出“冤枉錢”,中介費,租客,租賃,我愛我家,合同
近日,解放日報·上觀新聞后臺“互動”版塊收到上海政法學院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簡稱法援中心)發來的一封“舉報信”。原來,不久前,法援中心收到了市民成女士(化名)的求助,聲稱在“我愛我家”平臺租賃房屋,期滿續租時,卻被要求繳納一筆“居間服務費”?!袄m租的中介費不是早就被禁止重復收取了嗎?”
→早在2019年,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六部門發布的《關于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就指出,“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賺取住房出租差價,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和出租人續約的,不得再次收取傭金?!?/strong>
→2021年初,上海市《關于進一步整頓規范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實施意見》進一步重申,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和出租人續約的,不得再次收取傭金。
但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員小田發現
申城中介違規收取傭金的情況還真不少
有的平臺干脆明晃晃地將“居間服務”
放在合同條款里,這是怎么回事?

市民質疑變相收取“中介費”
2019年,成女士通過“我愛我家”福山路店中介租下一套房子,租期為一年,押一付三,并一次性繳清月租金35%的傭金2205元。
2020年期滿后,她決定續租。可中介卻提出要付一筆服務費才能繼續租住,由于工作忙碌和當時疫情影響,她沒多想就繳付了這筆費用,繼續租住在該套房屋里。
2021年初,看到上海出臺的相關意見,成女士心想“這下可以免費續租了”。
可沒想到,8月中旬,中介又一次要求她一次性交清服務費,為月租金的48%。
△成女士2020年第一次續簽的合同首頁。

△成女士2021年第二次續簽的合同首頁。
續租不是不收費嗎?
面對成女士的疑問,中介解釋是總公司的新規定,強制收取沒得商量。“要么選擇成為新簽客戶交中介費,要么選擇成為續簽客戶交服務費,不想交那你可以再考慮?!?/strong>為了避免搬家的麻煩,成女士只好選擇了收費相對較低的“中介費”。“續租收取服務費,這不就是換了種說法,變相收取中介費嗎?”
近一個月來,在上海12345市民服務熱線,涉及“我愛我家續租收取服務費”的相關投訴多達20余起。在微博等社交平臺上,很多租客爆料同樣的遭遇。
畢業后留在上海打拼的柒柒(化名)稱:2019年租房時,由于第一眼對房子比較滿意,本來打算一次性多簽幾年,可“我愛我家”卻說只能一年一年簽?!爸薪檎f房東在澳大利亞,房東跟中介一次只能簽一年,所以我也只能分開簽?!比欢?,2020年年底,柒柒準備續租時,中介卻告知需要收取居間服務費。“原來分開簽是為了每年收一筆額外的錢?!?/strong>柒柒這才明白。
居間服務費是否就是變相的中介費?
10月27日,記者前往我愛我家福山路店咨詢相關事宜,負責租賃事宜的人員表示收費系公司規定,拒絕了記者的采訪。隨后,記者又致電我愛我家客服熱線,接線人員再次強調新客收取傭金,續租重新訂立合同并收取居間服務費,這是公司的規定。至于其中的區別,客服并未予以解釋。
提供的“相應服務”在哪兒?
接線人員介紹,之所以收取居間服務費,是因為公司提供了相應的服務,包括咨詢、管理和報修。成女士發來的截圖里,介紹更為明確些:可提供“早9晚8的400熱線服務”以及“專屬管家”“維修代辦”等服務。可成女士仔細回想,這兩年來自己幾乎沒享受過所謂的“管家服務”。期間曾報修過一次空調維修,但“這不是房東應該承擔的職責嗎”?

△相寓提供的服務明細。
對此,客服的回復很“強硬”:“你沒用到,不代表我們沒提供,我們的服務面向整個平臺的租客?!睂Υ?,成女士認為,租客能享受到怎樣的服務,在簽合同時就應予以明確,如果沒享受到,也應當有拒絕支付的權利。
而另據一些租客反映,真有事找到“我愛我家”時,中介提供的“服務”內容也無法令人滿意,質價不符。